@组工干部 请查收《条例》这把“金标尺”
内蒙古新闻网  21-06-05 10:59  【打印本页】  来源:内蒙古新闻网

  卜乐

  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《条例》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。组工干部应当用好《条例》这把“金标尺”,领会内涵、掌握要义、精准执行,自觉练就一身过硬本领。

  筑牢“对党忠诚”使命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,“我们挑选优秀年轻干部第一条就看是否对党忠诚;我们培养优秀年轻干部,第一条就是教育他们对党忠诚,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。”提高政治素养是组工干部的必修课,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践行“两个维护”。自觉维护党的形象,敢于同损害党的言论作斗争;牢固树立宗旨意识,做到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  筑牢“干净廉洁”使命。干净廉洁是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,是做人做事的底线。为政清廉是党的性质的集中体现,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关键环节。组工干部要明确入党初心,坚守个人干净的基本底线,依法用权、审慎用权,必须时刻警惕,自觉提升党性修养,切实做到严以修身、严于律己,清清白白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。只有自身干净,才有做人的底气、办事的硬气、当干部的正气。

  筑牢“敢于担当”使命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“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,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”。责任和担当,是组工干部的一面镜子,能照出这名组工干部党性是否强,作风是否好。组工干部不唯名,不唯上,踏踏实实,实事求是,只要是对发展有利的事,不管事情多难都要办好、都要做到,这就是一种责任和担当。作为组工干部,应当将《条例》作为“金标尺”,根据实际工作情况,努力提升实干水准,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。


[责任编辑: 杨晓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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