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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疆文化·文物说丨“渠规禁牌”抚人心

  “渠规禁牌”石碑。(“渠规禁牌”石碑征集于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西园村)

  五当沟口出水坝,在原有基础上加固,沿用至今。

  “渠规禁牌”石碑 高78厘米、宽49厘米、厚15厘米。

  从碑文中我们看到清朝中晚期的萨拉齐地区农耕生活图景:自二月初二日开渠,至十月十五日闭渠,明确规定了五当沟水渠的开闭渠时间。渠头全权负责水渠的日常管理工作,职责明确,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稳定而可靠的水源保障。

  文山在五当沟口修建蓄水池和分水槽,将沟水分成两股,一股入东渠,一股入西渠,沿渠各村庄按“渠规禁牌”石碑上的规定浇灌。

  包头遗存的清代石碑很多,主要集中在萨拉齐镇和东河区。1985年秋天,东河区沙尔沁乡(现沙尔沁镇)西园村发现一方石碑,碑额题名“渠规禁牌”,现藏于包头博物馆,属于一级文物。沙尔沁在清代归萨拉齐管辖。萨拉齐是土默特平原的经济重镇,雍正十二年(公元1734年),清朝廷派笔贴式在此常驻。笔贴式也称“笔贴黑”,是清代官府中低级文书官员。乾隆四年(公元1739年),设置隶属于归化城厅的萨拉齐协理通判厅,萨拉齐厅的主管者为萨拉齐理事通判,乾隆二十五年,萨拉齐厅把善岱厅并入,升为通判厅,管理萨拉齐及周边地区的民间事务。

  康熙、雍正、乾隆时期,为适应西北用兵需要,清朝廷在土默特大力推行移民屯垦政策。据史料记载,康熙三十三年(公元1694年),拨放庄头地13所,开荒2600余顷,后又拨公主汤沐地数千顷。雍正朝中期,拨给右卫马场地三千顷,后为修建绥远城屯兵,都统丹津奏请将八处膏腴之地4万顷作为大粮官地放垦。至乾隆八年(公元1743年),土默特有6万多顷土地被开垦为耕地。

  清朝廷在土默特大宗拨地招垦,吸引了山西、陕西等地大批农民前来垦荒。据刻于康熙五十年(公元1711年)的水涧沟门村庙碑记载,当地“居民千余,垦地百顷,山可障风,水便灌溉,而土宜果木。”

  清咸丰年间,土默特的农耕经济已比较发达,形成了较完善的农田水利系统。据《绥远通志稿》记载,文山于咸丰元年(公元1851年)首次担任萨拉齐厅理事通判。当时,萨拉齐厅东园和西园两地村民因为农田灌溉经常发生纠纷。文山经过实地考察地形,向百姓了解详情,终于找到了让两村农户公平用水浇地的办法:在五当沟口修建蓄水池和分水槽,将沟水分成两股,一股入东渠,一股入西渠,沿渠各村庄按股份浇灌,并制定出有关渠水灌溉管理惩罚条例,郑重刻石立碑,晓谕人民。“渠规禁牌”石碑由此而来,制于清咸丰三年(公元1853年)。

  有关专家通过考证分析碑文,得到几个方面的信息:碑文中“特调萨拉齐蒙古民事府加五级纪录十次文”,意思是上级部门特别调用文山担任萨拉齐厅理事通判,处理民间事务。此处的“特调”为调班,是清代文官的一种流动任职方式。加级、纪录,为清代官吏考核制度中对官员的考核奖励级别,以及官吏在任职期间获得的奖励级别,一般标注于官员职衔后,以彰显其德能、政绩。碑文中“加五级、纪录十次”应为文山所带职衔;碑文中的“文”,指文山。

  “渠规禁牌”规定了使用水渠的方法及违规的处罚方式。处罚对象是违规取水的个人和管理水渠的渠头。处罚方式按违规程度分为罚钱、罚戏和禀官究治。罚钱是最基本的处罚方式,罚戏则较为特殊,是清代民间的一种处罚手段,流行于明清时期晋商中。禀官究治是严重的处罚手段,要按照律法惩治。

  碑文中所指的水渠管理者为“渠头”。渠头是清代专管水务的地方治理人员,又称“经理水分人”“水头”“坝头”。对渠头的处罚有两种:耽误开闭水渠时间要罚钱;渠头有拘情隐匿违禁者的行为要承担双倍处罚。由此可以看出,渠头作为专门管理水利事务的人员职责明确,水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渠头全权负责,官府只是在发生纠纷或者水渠被严重破坏时才出面。

  从碑文中我们还看到清朝中晚期的萨拉齐地区农耕生活图景:自二月初二日开渠,至十月十五日闭渠,明确规定了五当沟水渠的开闭渠时间,并由专人负责,为农业生产提供稳定而可靠的水源保障。

  “渠规禁牌”碑文中涉及的官职、规则、处罚方式以及用水习俗等,真实反映了这一时期基层社会治理水平、社会关系、民间习俗等各方面的历史信息。(草原云·内蒙古新闻网记者  高玉璞  通讯员  刘艺彤)(本版图片由包头博物馆提供)

  【自白】

  言出法随解民忧

  我是一块有着特殊意义的石碑,因为我,村民们浇地用水有了规章制度,不再为争抢水利发生矛盾。我的故事得从清朝的萨拉齐厅说起。

  厅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的一种行政建置。萨拉齐协理通判厅设于乾隆四年(公元1739年),隶属归化城厅,治所在今天的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,周边是北倚大青山,南傍黄河,宜农宜牧的土默川平原。康熙二十九年(公元1690年),清朝廷放松边禁,实行屯垦政策,招民来这里耕种,萨拉齐一带逐渐从游牧经济转型为农业经济。

  农民耕田种地离不开灌溉,萨拉齐虽然有美岱沟、芦房沟、清水沟、沙图沟、水涧沟、威俊沟、武当沟等水源,但有的水源分配不科学,村民间常发生因争夺水利引发的械斗、诉讼,官府为调解这类纠纷伤透了脑筋。《包头市志》中有这样一段记载:原五当沟的配水机制极不合理,每当发水时,沿岸的今沙尔沁和东园等村农民,为争水浇地,到萨拉齐衙门对簿公堂……

  文山是萨拉齐厅理事通判,为了妥善处理村民的水利纠纷,他通过现场勘测,向百姓调查,最后找到了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:在五当沟口建筑蓄水池和分水槽,将沟水均匀分成两股,一股入东渠,一股入西渠,沿渠各村庄按股份浇灌,从此再无争水纠纷。

  清咸丰三年(公元1853年),文山令人立了一块水渠使用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文告碑,这便是我的由来。

  我的材质是一块高78厘米、宽49厘米、厚15厘米的灰色花岗岩。我身体的最上方及左右两侧都装饰着折带纹,最下方装饰着水波纹,碑额题名“渠规禁牌”四字,下方装饰蝙蝠祥云纹。石匠以楷书字体把水渠相关使用规定凿刻在我的身体上:特调萨拉齐蒙古民事府加五级纪录十次文,为出示晓谕章程,张贴外合,将禀明各条专立禁牌,各依水奉挨次轮使,勿许混争,如有不遵者,按照后开条款认罚。倘遇奸巧之人,偷损渠路,暗中使水,或经查出,该值年渠头禀官究治,兹将公议定规各条开列于后。计开(意思为逐项开列):两园人等私砍石渠者罚戏三期;两园人等私拆中坝者罚钱叁拾千文;私行堵塞渠口者罚戏三期;沿渠小口偷水灌地者罚钱五千文;用秤杆水斗使水者罚钱五千文;有租典水奉不遵渠规者罚钱五千文。自二月初二日开渠,至十月十五日闭渠,开闭之日抗不工作者,将渠头罚钱拾千文;春秋二季浇灌堡地,各按分股轮流使用不许强霸,如犯规者罚钱拾千文;遇山水涨泛淹没渠坝,大水已过,该渠头即行传人挑渠阐水,如推诿者罚钱拾千文;同渠地户犯规,该渠头拘情隐匿者,将渠头查照该户所犯何条加倍行罚。以上所罚钱文俱入渠公用。大清咸丰三年三月十九日。

  禁制分明的碑文为后人研究清代土默川的农业经济提供了实物资料。(高玉璞)

  【观点】

  促进北方民族团结融合

  大青山南侧的农业水源多为山系的季节性来水,春天冰雪消融,夏季雨水山洪,给农作物种植带来便利的灌溉条件,沿山沟、河道形成过很多村落,自古以来就是农业适宜的区域。区域内的西园新石器聚落、汉代麻池古城、明代福化城(美岱召)等遗址见证了农牧文化融合进程。早在新石器时期,这里就出现了骨播种器、石磨盘、磨石、石锛等农业生产工具。

  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在边疆地区增设驿路,沙尔沁西园是漠南军台和驿站,也是杀虎口路萨拉齐站的分支,称沙尔沁苏木台站。后来,清朝又以放垦政策招揽移民充实北疆,到清朝中晚期,耕牧错居的北疆是多民族聚居地,施行旗厅并存的治理模式,其中村民耕地方面的纠葛由萨拉齐厅通判管理。

  当时的土地政策是民间可以租用耕地但不能买卖。种庄稼离不开水利灌溉,据现存的光绪十一年(公元1885年)西包镇(包头别称)水租契约记载:每年水租按土地面积需要2600文到3000文,用渠使水还要另付25文到30文作为挑渠打坝的费用。

  农民经营菜园,发展出既是村庄亦是行会的“园行”组织,沙尔沁东园、西园的得名也是源于此。东园、西园村民引渠用水多年纠纷不断,萨拉齐厅通判文山借鉴山西、陕西等地的乡村治理模式加以规范,用立碑公告的方式把用水规则和违规惩罚固化为“渠规禁牌”明确对应。

  “渠规禁牌”碑记录的处罚措施有五千文(白银五两)、十千文、三十千文、戏三期(白银十两到百两),赔付数额大于个人争水占渠的收益;罚没之钱留给治渠事务专款公用;渠头如有失职或包庇将承担双倍罚款……反映了当时乡村治理层面的公共约定,按约认罚具有民间自治特性。最重要的是法治公正带来社会信用,被当地各族百姓敬重并遵守,曾一度实现北疆丰收的粮食回流中原,把土默川平原变成了百姓躲避水旱灾荒时走西口的求生地,促进了北方多民族的团结与融合。(陈波  作者系包头博物馆副研究馆员)

  【史话】

  攀辕请留赞文山

  文山先后3次15年主持萨拉齐厅政务,清咸丰元年(公元1851年),首任萨拉齐厅理事通判,同治五年(公元1866年)、十年,两任萨拉齐厅同知。他宽简勤廉,政绩卓著,深受当地百姓拥戴。

  咸丰元年,文山初到任所,深入乡间访察民情,得知流经萨拉齐城下的水涧沟每逢雨季水灾泛滥,便组织民众加强堤坝,种植树木,修建闸门引水灌溉。在水涧沟口东侧依山开凿石门,灌溉水涧沟门一带的农田,使该地成为塞外闻名的瓜果蔬菜之乡。同治六年(公元1867年),黄河由东兴村附近决口,水自西向东长流75公里,除沿山高地外,村落全部淹没。文山为解决水灾民患,四处奔走,一面陈请上司拨款,一面调集民工治河。同治九年(公元1870年),在东兴对岸河西筑坝,在决堤处堵口,疏导河水并入西南一道,合三流为一河,有效治理了黄河萨拉齐段,得膏腴之地4万余顷。第二年,组织灾民搬迁垦田,建立80余处新村落。

  同治六年,文山从筹办团防、建筑围堡费用中节省出制钱六千串,经过发商生息后,把得到的制钱七百二十串作为书院经费,建成萨拉齐历史上第一个公办学堂——育才书院,即今天萨拉齐东街小学的前身,为萨拉齐成为民国时期的教育名镇奠定了基础。

  同治九年,文山用筑城的节余款修建义园,专门安葬无家可归之人。文山非常体恤百姓,对于孤寡贫困者常常慷慨解囊。他离任时手中竟然没有路费,萨拉齐“大升”(商会)集股送他盘缠方才成行。

  文山在萨拉齐厅主政15年,垦田开荒、建设水利,在社会安定、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,为萨拉齐后期的发展和包头的形成奠定了基础。文山离任时,居民攀辕请留,后专门建筑文山祠,塑像祀之。(刘艺彤  供稿)

编辑:孙丽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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